实体(entity)是有可区别性且独立存在的某种事物,但它不需要是物质上的存在。尤其是抽象和法律拟制也通常被视为实体。实体可被看成是一包含有子集的集合。在哲学里,这种集合被称为客体。实体可被使用来指涉某个可能是人、动物、植物或真菌等不会思考的生命、无生命物体或信念等的事物。在这一方面,实体可以被视为一全包的词语。有时,实体被当做本质的广义,不论即指的是否为物质上的存在,如时常会指涉到的无物质形式的实体-语言。更有甚者,实体有时亦指存在或本质本身。在法律上,实体是指能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事物。这通常是指法人,但也包括自然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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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斯坦福大学-论文】实体上下文关系路径的知识图谱补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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